計畫緣起

       桃園市身兼傳統工業大市及國家門戶角色,為北臺灣各產業軸帶之樞紐,而其中楊梅區為工業區群聚據點,為落實土地合理使用及配合國家十四項重要建設之一電信現代化之土地需求,本案部分基地於民國80年個案變更及82年通盤檢討變更為電信用地,又為因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94年8月完成公司民營化,於民國99年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與西南側機關用地一併變更使用分區為電信專用區。惟現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僅需一座工作機房,其餘電信專用區土地又因受限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須維持電信本業相關設施不得作商業及服務業使用之規定,以致閒置多年無法開發使用。
       為活化產業環境與解決鄰近學校校園空間不足情形,辦理電信專用區及部分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變更楊梅都市計畫(電信專用區為產業專用區、學校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學校用地,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於106年8月30日起公開展覽,並指定本區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經108年3月5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1 次會議審定,由本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草案)送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內政部於109年7月23日核定本案都市計畫。